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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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二)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三)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报名(1)个人报名。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3日9:00-11月5日16:00查询时间:2013年11月4日9:00-11月6日16:00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 (www.sdsgwy.com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同时将个人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照片)发送至邮箱(dyg8019000@163.com),标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不提交资料考生一律不予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于应聘人员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6小时后进行。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具备报名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报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3年11月4日9:00-11月7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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