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鄄城县法院、县检察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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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鄄城县法院、县检察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身体健康。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6、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8、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和计划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2、报名地点:县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县检察院大门西侧)3、报名办法:未就业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通知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还须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在单位内部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招聘办法1、笔试。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面试。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进行公示。咨询电话:0530-260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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