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考办关于教育专业停考后有关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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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考办关于教育专业停考后有关问题的处理

根据《关于教育专业基础科段停考后有关问题善后处理意见的通知》(闽教考办[2001]94号)规定为了做好二OO二年教育专业点考的有关工作,现请各位考生注意:

一、为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有机会参加考试,二OO二年将于四月与十月安排两次点考机会,每次都将该专业的十门专业课程全部予以安排,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安排考试。二OO二年不能考完专业课的二OO三年一律转专业参加小学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的考试。二OO三年后专业课一律不再安排考试,个别考生仅剩公共课(大学语文、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的可以搭车考试发给教育专业毕业证书。

二、教育专业点考考试报名费按每门24元收取,报考时间与地点按大自考同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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