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1年下半年开考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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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1年下半年开考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本科)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消灭,福建省卫生厅委托省自考委开考高教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经省自考委第九次委员会议研究决定,2001年下半年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由福建医科大学担任主考学校,有关清注意事项如下:

1、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执行全国考委制定的专业考试计划,我省首考时间定于2001年10月28日,首考课程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省自考委按照全国考委制定的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负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评分、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建立考籍档案,颁发课程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及对助学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3、省卫生厅负责考生 报考资格的审核,开考专业的宣传、生涯组织和社会助学工作。

4、报名办法:考生持介绍信、攻证、毕业证书到所在地(地、县)卫生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后到相应的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未经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发给毕业证书。

5、考试费用,根据省特产发、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107 号文规定,参加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考试报名费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收取。

6、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属部门委托开考的专业,何时终止本专业的考试,由省考委与省卫生厅共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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