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深圳近4万人参加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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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深圳近4万人参加自考

2014年7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5至6日(星期六、日)举行,我市共有39328名考生参加76885科次考试。为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市招考办在全市7个区(新区)设立了32个考点,考场数达2597个。目前各项考务工作已准备就绪。

继续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入场检测

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在考生进入考场时均需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个考场配备一把金属探测仪,考生要按照规定的入场时间到达考点,并主动配合做好金属探测仪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报警声,考生须向监考员解释并出示相关物品(包括金属物品),物品出示后,监考员对原检查部位再次检查,确认该部位无禁带物品后,考生方可进场入座。如考生拒不配合检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必要时请公安人员协助进行检查。

作弊被处以延迟毕业的期限将更长

2014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考委〔2014〕1号),对违纪作弊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考生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从符合毕业条件的时间起,延迟毕业时间1年,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二是考生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当事人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从符合毕业条件的时间起,延迟毕业时间2年,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三是考生组织团伙作弊或者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从符合毕业条件的时间起,延迟毕业时间3年,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以上未涉及的其他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操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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