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院2012年招聘24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备案后,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dhrss.gov.cn)和http://www.sdsgwy.com/山东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s.org)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由院属二级单位受理,各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应聘人员可采取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将报名材料提供给有关招聘单位联系人进行报名,也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省科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6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查结果报院人事处批准后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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