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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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政治坚定,热爱旅游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普通话标准,综合素质较高。现场应变能力较强,有良好的讲解、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具有1年以上讲解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专科。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学生、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 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本人下载填写《2012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7日——2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www.sdsgwy.com/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原人事局办公楼)。

初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收取70元,进入复试和体检人员的复试、体检费用另行收取。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经核实后免收报名考务费,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者发给初试通知书。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初试通知书(参见网站公示信息),初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初试通知书。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形象气质和普通话水平,考生自行设计形象和着装,初试主要内容为景点讲解指定稿件和自备稿件(2分钟以内)。

初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初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在本场(组)初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复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复试,并对复试入闱人员予以公示。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二)复试

复试入闱人员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复试通知书(参见网站公示信息),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复试分为面试和模拟现场讲解两个环节。面试和模拟现场讲解的分值均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模拟现场讲解内容为指定景点讲解。复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复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出现复试总成绩并列的 情况,按模拟现场讲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复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纳入体检考核范围。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546-288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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