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单县公安局2012年招聘50名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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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单县公安局2012年招聘50名事业单位人员

山东菏泽市单县公安局2012年招聘50名事业单位人员

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国家计划内公安警察院校或其它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30名,国家计划内非公安类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20名,共50名。详情见《2012年单县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特警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单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六)应聘考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公安专业、特警职位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其他职位,单侧矫正视力在5.0以上。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8、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聘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考信息:2012年8月28日—9月2日。

1、通过县电视台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

2、网上发布信息。考生可登录单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hanx.sdbys.cn/)查询各项考试成绩及有关通知事宜http://www.sdsgwy.com/。

(二)报名采取现场目测、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1、现场目测及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9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单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未就业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进行现场目测及视力测试。考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每科40元,共计120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4、准考证发放:经资格审核,被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候。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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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步骤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笔试:2012年9月9日。

笔试内容为《申论

笔试成绩于2012年9月13日公布。

2、面试:2012年9月15日。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进行公示。

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9月16日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2012年9月18日。

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费用据实缴纳。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考核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安部门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考试时间和地点http://www.sdsgwy.com/

笔试、面试与体能素质测评的时间、地点和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电话:18264076789

咨询电话:13705308123 1826408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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