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招聘30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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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招聘30名工作人员

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招聘30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4、身体健康;

5、应届毕业生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6、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政法学院网站(http://www.sdupsl.edu.cn)http://www.sdsgw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12日。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和材料邮寄/递送两个步骤进行报名。

(1)如实填写《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准备个人应聘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我校人事处报名。报名后复印件留存学校,不再退还。

个人提供的资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办公楼406室人事处。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人事处,邮编250014。请在信封注明“应聘材料”字样。

2、资格审查

学校通过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范围的人选,并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211.64.8.2/rens)、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需求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211.64.8.2/rens)http://www.sdsgwy.com/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特殊情况可延长。试讲和答辩满分共为100分,在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中高级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http://www.sdsgwy.com/

联系人:孙老师 伊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99855

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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