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2年招聘文职人员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9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人数及职位
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文职职位至少招聘2名财会专业人员,各警务室文职职位至少招聘1名财会专业人员,其他招聘计划不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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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5月19日——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考生须在山东省公安厅网(www.sdga.gov.cn)“公告公示栏”或山东道路交通安全网(www.sdjtaq.com)下载打印并填写《2012年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身份证于5月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各招聘职位报名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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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基础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及其他综合知识。题型包括判断、选择、写作等。
考试时间:5月27日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6月3日在山东省公安厅网(www.sdga.gov.cn)“公告公示栏”及山东道路交通安全网(www.sdjtaq.com)发布。
聘用形式及待遇
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训练中心所属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报考职位工作,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文职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济南市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约1700余元,含文职人员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0531-85123186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训练中心
0531-8518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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