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Content"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三)
(1)概念:(质是起点前提)
①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②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认识量是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认识度要掌握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既相区别,又相联系。
①其区别的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把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是事物的属性和量
②其联系是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量变中渗透质变,即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即在质变中包含新质在量上的扩张。事物的发展就是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背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