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自考办获悉,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全国自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
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要求一致的,可免考。
信息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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