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公文格式排版规定

首页 > 

公务员

 > 山东

 > 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

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公文格式排版规定

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公文格式排版规定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标注后,加“”,必要时加期限(如机密5年),3号或4号黑体。紧急程度:“急”或“特急”,在保密等级下一行,字号字体同保密等级。发文字号:位于文头下方,居中;如有签发人,居左,两者排一行,3号或4号仿宋字。签发人:发文字号右侧,空一格,字号字体同发文字号。标题:标题由作事、事由、文种组成(可省),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除出现法规、规章的标题外,不用书名号;具体形式有齐肩形、正梯形、倒梯形、除号形,公文如经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的,应加题注,即用圆括号居中附件:附件应标明标题、件数、份数。在正文以下日期以上,排出附件号。注释:注释排在日期下方,用4号或小4号仿宋体。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