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巨野县中小学2011年选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一、选聘数额
共选聘132人。其中镇区中小学114人(含“三支一扶”人员8人),城区县直中学10人,职业学校8人(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已在我县报到(研究生不限)尚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镇区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正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聘城区县直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正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
(三)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协议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参与应聘。
(四)应聘人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到选聘单位任教。
三、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统一选拔,择优聘用。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6日至8月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研究生、在我县“三支一扶”人员户籍不限)、教师资格证(参加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教师资格证编号)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报到证明,报名时现场采集照片。职业学校及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应聘人员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他学科如无用人计划的,可按相近专业报名,初等教育专科毕业生只能应聘语文、数学、英语学科。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资格审查费,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每人120元的标准收取。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报名;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文化测试
1、不需参加文化测试人员:
(1)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获得者应聘城区县直中学教师不参加文化测试,按用人计划不少于1:2的比例直接进入试讲,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缩减选聘计划,所缩减的计划分配到镇区中小学。
(2)应聘职业学校教师经审查合格者不参加文化测试,按用人计划不少于1:2的比例直接进入试讲,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缩减选聘计划,所缩减的计划分配到镇区中小学。
2、所有应聘镇区中小学教师人员必须参加测试,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三支一扶”学生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
3、测试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内容。测试科目必须与所应聘学科一致。
4、测试时间:8月16日上午8:30入场,9:00开始考试,开考15分钟禁止入场,语文、数学、英语测试时间为90分钟,物理、历史、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测试时间为60分钟,测试过程中不得离场和提前出场。
5、测试地点:以《准考证
6、参加测试时,凭本人《准考证
(三)确定试讲人员,填报应聘意向
1、8月17日在《巨野教育网
2、太平、柳林、万丰、营里、章缝、大义五镇区为语文学科第一说课组,董官屯、谢集、陶庙、独山、核桃园五镇区为语文学科第二说课组;太平、柳林、万丰、董官屯、大义五镇区为英语学科第一说课组,营里、章缝、谢集、陶庙、独山、核桃园五镇区为英语学科第二说课组,其它学科不再分组。进入试讲范围的人员于8月17日8:00至12:00持《准考证
3、参加试讲人员需缴纳聘请专家评委费,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每人120元的标准收取。
(四)试讲
试讲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试讲总分为100分。
1、城区县直中学、职业学校
(1)试讲时间:8月12日6:00在县教育局集合,讲课地点另行安排。
(2)应聘城区县直中学说课内容与镇区中小学相同,应聘职业学校教师说课内容为我县中等职业学校现行教材,其它程序与应聘镇区中小学教师试讲相同。
2、镇区中小学
(1)试讲时间:8月19日6:00在县教育局集合,讲课地点另行安排。
(2)各学科成立相应的试讲评课小组,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
(3)试讲形式:说课。每节课不超过10分钟;说课节次、内容临时抽签确定,教材统一安排。
(4)试讲工作程序:
①说课安排:所有参加说课的人员于试讲当天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去说课地点,抽签点名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②评课及打分:每节课前将评课标准和记分表发给每位评委一份,评委根据试讲情况写出得分,由评课小组负责人计算出总分,并当场向试讲人员公布。
③各科说课结束后公布最后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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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办法
1、城区县直中学、职业学校
根据试讲成绩,按各单位用人计划,在应聘人员中,按各学科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自愿选择应聘学校,并列名次按①特困生、②学历高者、③本专业毕业生、④毕业时间早者、⑤年龄大者顺序录取并选择应聘单位,当天公布聘用结果,其它程序与镇区中小学相同。应聘城区县直中学、职业学校落聘人员,可于8月12日18:00前到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确认信息,重新参与镇区中小学教师选聘。
2、镇区中小学
(1)按文化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的比例综合计算总分,按各学科说课组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拟录取人员在本说课组按综合成绩依次选择应聘单位,并列名次按①试讲成绩高者、②特困生、③学历高者、④本专业毕业生、⑤毕业时间早者、⑥年龄大者顺序录取并选择应聘单位。
“三支一扶”人员招聘计划单列,综合成绩高于本说课组录用人员最低分数者予以聘用,被聘用者原则上在服务镇区中小学安置工作,超编单位调剂安置,综合成绩低于本说课组录用人员最低分数者不得聘用,计划相应缩减,所缩减的计划分配到服务镇区中小学相应学科。
(2)拟选聘人员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3)选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审核,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于8月29-30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上岗后经查实确属违规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5)因弃权、审核、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报考本学科本说课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综合成绩、审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教育局等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聘用。被聘用人员凭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服务协议,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三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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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领导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选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选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
本次选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发售任何复习资料。
咨询电话: 0530-82113750530-8227819
监督电话: 0530-8212813
附:201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选聘计划 点击浏览该文件
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巨 野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学 科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物 理
化 学
历 史
音
乐
体 育
美 术
计 算 机
机电
化工
市场营销
机 械 自 动 化
电 气 自 动 化
建筑类
其它
合 计
单 位
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3
1
1
5
第一职业高中
1
1
1
3
实验中学(初中部)
1
1
1
1
1
5
高级中学(初中部)
1
1
1
1
1
5
太平镇中心学校
2
2
1
2
7
柳林镇中心学校
2
3
1
1
1
8
万丰镇中心学校
1
4
1
2
2
1
1
12
营里镇中心学校
2
3
4
1
1
11
章缝镇中心学校
2
2
2
2
1
1
10
董官屯中心学校
1
1
1
2
2
1
8
大义镇中心学校
5
1
5
1
1
13
谢集镇中心学校
2
4
3
1
1
11
陶庙镇中心学校
4
1
1
6
独山镇中心学校
3
1
2
2
2
1
1
12
核桃园中心学校
4
2
1
1
8
三支一扶
1
2
2
1
2
8
县直合计
2
2
2
2
2
0
0
0
0
0
3
1
1
1
1
1
0
18
镇区合计
29
14
28
5
0
4
10
8
8
6
0
0
0
0
0
0
2
114
全县合计
31
16
30
7
2
4
10
8
8
6
3
1
1
1
1
1
2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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