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11年考选教师及管理岗位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考选教师及管理岗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选人数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9名和管理岗位5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见附件。
二、考选条件
(一)教师岗位报考条件:
1、全日制师范类或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县级教学能手,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市级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后出生)。
以上1、2、3项应聘人员均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管理岗位报考条件:
1、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考简章,通过“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是http://www.wfrsks.com)、潍坊教育信息港(网址http://www.wfjy.net)、潍坊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fjj.gov.cn)发布;其他考试相关工作信息,通过潍坊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fjj.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8:00—下午5:00,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潍坊锦程中学行政办公楼。(潍坊市民主街与月河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可乘60、67路公交车到达)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根据所学专业每人限报一门学科。
报名时须提交《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数3倍的岗位,经考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整录用计划数。
(2)应聘管理岗位人员须持毕业生、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海外留学人员另需持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4张、《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管理岗位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报名时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选、试用期工作全过程,对考选、试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选聘用资格。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名单在潍坊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满分100分)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科目。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特殊紧缺岗位经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2)管理岗位:笔试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进行逻辑思维、行政能力、知识结构等方面的测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特殊紧缺岗位经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按60%记入综合测试分数。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县级教学能手须参加笔试及面试;市级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4、加分政策
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 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市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为70元。
(四)确定初录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考选公务员体检标准,拟定严密程序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时,不予录取,以上空缺按该学科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拟录用人员7日内不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
新招考录用人员试用一年,试用期内的待遇实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制,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严肃纪律,严格监督
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管理岗位:0536—8060832
教师岗位:0536—8060903
监督电话:0536—8060838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
附件2: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管理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4: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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