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曹县2011年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
1、中学教师40人。
(1)曹县一中20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5人、物理2人、化学2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2人、生物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
(2)曹县三中20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5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2人、历史2人、地理1人。
2、农村小学教师60人。英语40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1、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已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中学教师岗位;
2、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曹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中被认定有违反招聘纪律不满3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其他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1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西楼一楼服务大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已婚考生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报考人员只准报一个招聘单位和一个岗位,但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在符合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由山东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参照鲁价费函[2008]13号《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标准的函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科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说课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政治理论与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和综合写作等。考试时限90分钟。
2、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限90分钟。
3、考试时间:8月11日——12日
(1)中学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8月11日上午8:30-10:0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8月11日上午10:30-12:00;
(2)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8月12日上午8:30-10:0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8月12日上午10:30-12: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说课的人员。
进入面试及说课的人员名单在曹县人社局院内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加分因素。
参照鲁价费函[2008]13号《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标准的函
(二)面试及说课
面试及说课同时进行。说课范围: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为高中现行教材,报考农村小学的为现行小学教材。评委从教学能力、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及说课通知领取时间、地点:8月15日、县人社局。
面试及说课开始时间:8月17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及说课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加分因素)×50%+面试及说课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社局院内公布。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政策性加分考生优先、其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第三按面试及说课成绩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咨询电话:0530-3239506、3652529、1306154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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