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阿县2011年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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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阿县2011年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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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试题”(满分150分)和“教育学+心理学”(满分50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聊组通字[2009]15号和聊人字[2008]41号文件要求,由我省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音、体、美专业笔试和面试均单独划线录取)。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阿县教育局门口公示。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作为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各项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全县统一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数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六、考核与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七、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全县统一依次录取。分配时按本人填写的“报考单位志愿书”分配,单位报考人数超出招聘名额的按照报考单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重分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录取总名额内但未能被报考单位录取的人员调剂到未达到录取名额的单位。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东阿县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岗位和上级规定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在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名额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咨询监督电话:0635-3289054,3290218,3289066

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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