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2010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简章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6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峄城区教育局政工股
咨询电话:0632-7716029
3、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选派到农村任职的毕业生须持区委组织部证明, “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持区人事局证明。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80元(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每科40元)。
为选拔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农村小学师资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峄城区农村小学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教师任职资格。
2、峄城区常住户口(本人或父母一方户口于2009年12月31日前落户峄城);在我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选派到农村任职的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5、招聘专业及人数: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信息技术4人、音乐5人、美术5人、体育4人。
6、应聘者可在招考的科目中选报一科。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6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峄城区教育局政工股
咨询电话:0632-7716029
3、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选派到农村任职的毕业生须持区委组织部证明, “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持区人事局证明。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80元(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每科40元)。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由区教师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应用等。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百分制,其中,专业课占60%,公共科目占40%。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讲课人员名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讲课。“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
2、面试、讲课
面 试、讲课的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分别采取百分制。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 专业技能;讲课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和教学思想等教育教学素质。讲课使用现行教材。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讲课的顺序 及内容。讲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其中准备时间2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10%+讲课成绩×50%。
以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录取。若总成绩并列,讲课分数高者优先。达不到1∶3比例进入面试、讲课人员,其总成绩低于达到1∶3比例人员最低总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
4、时间安排:2010年10月11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讲课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依据确定的拟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在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四)公示、岗位选择及聘用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每个考生机会平等、过程平等,加大监督力度,对以下环节进行公示:一是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二是对面试、讲课成绩进行公示;三是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学科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聘用,若遇到最终分数并列情况,讲课分数高者优先。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聘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峄城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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