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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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政策问答

1、本次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答:应聘人员除具有招聘简章中统一规定的招聘条件外,还应符合每个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2、资格条件里限制的“青岛市户口”、“市内四区户口”、“户籍不限”如何理解? 答:青岛市常住户口是指应聘者应具有青岛市七区五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学生集体户); 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是指应聘者应具有青岛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或中韩派出所、中韩边防派出所、麦岛派出所常住户口(不含高校学生集体户); 户籍不限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3、根据单位要求,简章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户口做了不同的要求,对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答:落户时间统一掌握在参加资格审查之前。 4、截止到面试之前,当年毕业但未拿到毕业证的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否允许应聘? 答:此类人员应聘,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在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5、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如何处理? 答: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6、这次事业单位考试有没有指定的教材、考试范围、培训班? 答:没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现役军人、2011届毕业生可否应聘? 答:不能。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不含2010年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8、取得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者可否应聘?需提供那些材料? 答:对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方可认定其学历、学位的有效性,同时符合《简章

1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对招聘职位学历不要求全日制同时学位不作要求的职位,同时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应聘。 15.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当年毕业的各类成人高校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否则,不能安排参加面试;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 1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如何办理? 答: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6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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