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淄博市“三支一扶”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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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淄博市“三支一扶”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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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2010年淄博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实施办法

笔试准考证领取:6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在淄博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

面试时间: 6月19日—20日

面试通知单领取:6月17日—18日,在淄博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条件,确实将符合基层需要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拔出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到基层就业,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招募计划

2010年淄博市“三支一扶”共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153人,其中支教42名、支农68名、支医25名、扶贫18名。其中张店区20名、淄川区25名、博山区25名、周村区15名、临淄区20名、桓台县11名、高青县15名、沂源县12名、高新区10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募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笔试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工作由我市自行组织。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三、招募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招募范围为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它报名条件参照省里统一要求。资格审查严格按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工作始终。报考支教岗位的必须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对经审核确定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和时间以《2010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笔试准考证领取:6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在淄博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

2、面试。面试题目按照结构化面试要求,由市考试中心统一命制,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试题的命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表确定的标准进行评判、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应试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 6月19日—20日

面试通知单领取:6月17日—18日,在淄博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应届生提供“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确认。支教的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不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和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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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岗位招募计划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请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对于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募计划数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四)体检和考核。体检由市里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

考核工作由各区县负责实施。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取。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六)培训和上岗。对正式确定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人员,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培训,经培训后上岗工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七)生活待遇。“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四、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背招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团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协调,周密实施,狠抓政策落实,努力实施好2010年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新贡献。同时,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渠道,不断完善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在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补助下达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工作、生活补贴按期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拖欠现象。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

咨询电话:0533-2791855、2791861

监督电话:0533-3182064

中 共 淄 博 市 委 组 织 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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