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平邑县教师招聘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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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平邑县教师招聘考试简章

平邑县教育局二O一O年公开考选教师简章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公开考选部分教师,充实到中小学任教。

一、考选学科和数量(注:县直学校为平邑县七中、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实验幼儿园)

二、考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透明。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选拔条件、选拔数量、选拔办法、选拔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选范围和条件

1、范围:已到县教育局报到的2006年至2009年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和2007年至2009年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已到县人事局报到的2007年以来专科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机械加工、电气自动化、电工技术除外)。

2、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所报学科的业务知识水平。

(2)县直学校: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科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特殊教育教师招聘专科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音乐、美术和计算机教师招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毕业生;机械加工、电气自动化和电工技术教师招聘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学历本科以上毕业生。

(3)乡镇中小学:乡镇中学教师招聘第一学历本科以上毕业生,且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乡镇小学教师招聘第一学历专科以上毕业生。

四、考选程序

1、宣传发动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张贴简章、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开考选的原则、范围、条件、数量及考选程序。

2、报名

凡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按以下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采集信息。

(2)省优秀毕业生、“三支一扶”期满的大学生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

(3)按所学专业与考选学科对口,不对口者可从考选学科中选择一门相近学科报考。

(4)县直学校、乡镇中学、乡镇小学三种类别学校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不准兼报。

3、资格审查

依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和本人人事档案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

(1)由县教育局、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参加,共同组织考试。

(2)内容: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高中知识和专科知识各占50%)。

(3)时间:考试时间,2010年3月6日上午9:00—11:30。

(4)考试: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

(5)公布成绩:2010年3月8日前公布考试成绩(研究生以上学历加7分、省优秀毕业生加5分、“三支一扶”期满的大学生加10分,不重复计分)。

5、录用

(1)依据考选岗位和按学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县教育局办理录用聘任手续。不服从录用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再报考。

(2)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被录用的教师,3年内不允许考取其他的国家公职岗位,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岗位,学校与录用教师签订协议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至3月3日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

3、准考证领取:2010年3月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咨询电话:4211175,4211571,4231600

网址:http://www.pyxjyj.cn

附:专科知识范围要点

二O一O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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