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1058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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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1058名工作人员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1058名工作人员

招聘人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1994年8月14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12年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的办法。

1、网上申报办法

首先在网上填写并打印《石家庄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网上填写和打印《报名表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申报操作时间:8月14日8:30—8月23日17:30止。建议考生尽早打印《报名表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8月20日8:30-8月24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报考市直党群系统、市直政府系统、新华区、长安区的考生请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内乘36路、3路、39路、49路到华都大厦站);报考各县(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请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报考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的请到所在县(市)人社局报名。

报考西柏坡纪念馆的部分岗位考生须通过初选测评,方可报名。

(1)初选测评内容为:现场讲解和才艺展示两项测评。满分100分。

现场讲解:考生按照考前给定的讲解词作现场讲解。评委根据考生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打分,满分50分。

才艺展示: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类别展示与岗位相关的特长或才艺。评委根据考生岗位类别进行打分,满分50分。

(2)根据招聘计划和初选成绩确定初选合格分数,初选合格的考生依类别现场报名缴费。

(3)初选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初选地点:石家庄市群众艺术馆(石家庄市中山西路62号)。

3、确认缴费

经资格审查或通过初选确认合格的考生,持《报名表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7:30止。

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并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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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Content"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8月29日8:30—9月1日17:30止,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9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三类岗位分别出题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报考本科学历及以下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2、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3、9月5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三)面试

进入教育类面试的考生于9月7日8:30-9月10日12:00,综合类、卫生类考生请于9月18日8:30-9月20日17:3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专科生、中专生)予以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河北石家庄市2012年县(市)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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