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安县2011年招聘40名教师
招聘对象和招聘计划
招聘对象为具有文安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类二本(注:以当年被高校录取时的录取批次为准)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工作的。
招聘的基本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3日。将在县教育局大门口明显位置、文安电视台、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文安分区)http://wenan.lfbys.com、文安教育网http://www.wenanedu.net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5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廊坊市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户口薄;
(7)其它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资格审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4、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按2:1的比例重新核定该学科招聘计划,该学科减少的招聘计划补充到其他学科。
5、根据我县教育实际,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一本及以上(注:以当年被高校录取时的录取批次为准)学历毕业生只参加考核和面试,不参加笔试,按程序直接聘用。如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录计划已满,不再招录其他毕业生。已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学科。如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超出招录计划,则相应减少其他学科的招录计划。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下发《准考证
1、笔试。笔试按报考学科分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两科考试总时间150分钟。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专业知识成绩的50%和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50%相加为笔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每一职位为一个面试组;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
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素质、仪态仪表等,采用现场答辩、说课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过程由县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和录像,面试原始材料留档、备案。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每一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每面试组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如遇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者优先;专业一致,学历高者优先。
咨询电话:5231758(教育局)
咨询电话:5231805(人事局)
监督电话:7820116(监察局)
文安县2011年公开招录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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