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医一、选聘对象面向全国选聘临床医学(含中西医)和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二、选聘职位、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选聘职位是:乡(镇)卫生院并联系重点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主要是: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乡村医生、协助重大灾情医疗救助、协助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医疗卫生咨询服务、健康档案建立和常见病、慢性病管理等。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可以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可继续续聘。三、选聘数量及分配方向2011年,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医1000名。分配方向:石家庄市120名,承德市60名,张家口市60名,秦皇岛市80名,唐山市120名,廊坊市80名,保定市120名,沧州市80名,衡水市80名,邢台市80名,邯郸市120名。四、选聘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工作;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医疗工作需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五、组织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于5月31日前自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大学生村医”计划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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