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
一、审核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选,具体名单详见《山西省2014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考试拟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二、时间、地点
1、太原市考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小店区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4--25日
资格审核地点:小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方式:0351-2212450
(2)迎泽区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4--25日
资格审核地点:迎泽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校蔚营29号6楼
联系方式:0351-4113793
(3)杏花岭区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4--25日
资格审核地点:杏花岭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胜利桥美特好超市后面
联系方式:0351-3045726
(4)尖草坪区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4--25日
资格审核地点:尖草坪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柴村广场北面
联系方式:0351-5648350
(5)万柏林区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8--29日
资格审核地点:万柏林区西矿街芙蓉酒楼西侧芙蓉职校
联系方式:0351-6581590
(6)晋源区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8日
资格审核地点: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大厅
联系方式:0351-6592974
(7)清徐区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4---26日
资格审核地点: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清徐县美锦北大街105号原县劳动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1-2960620
(8)阳曲县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4--25日
资格审核地点:阳曲县人社局院内就业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1-2938628
(9)娄烦县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8日
资格审核地点:娄烦县政府院内西楼2层就业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1-5325168
(10)古交市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4--25日
资格审核地点:古交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0351-5218007
(11)高新区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
资格审核地点:高新区管委会主楼212室
联系方式:13994252169
(12)经济区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24日
资格审核地点:经济区开元街6号社会事务局4楼梧桐社区
联系方式:13383437700
2、阳泉市考区
资格审核时间:7月24--7月25日
资格审核地点: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阳泉市德胜东街17号)
联系方式:0353-2296070
联系人:王凯
3、朔州市考区
资格审核时间:7月25日—7月29日
资格审核地点: 朔州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朔州市开发北延长路朔州人才大楼一楼人才大厅)
联系方式:0349-2288389
联系人:贾军杰
4、运城市考区
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7月25日
资格审核地点:
(1)盐湖区:盐湖区清真寺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2)永济市:永济市市府西街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河津市:河津市政府一楼127室
(4)临猗县: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3室
(5)万荣县:万荣县慧源东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稷山县:稷山县稷峰东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2楼
(7)新绛县: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2楼人才交流中心
(8)绛县绛:县文体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9)闻喜县:闻喜县政府大楼1楼104室
(10)夏 县: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
(11)平陆县:平陆县圣人大街西3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芮城县:芮城县古魏镇学府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西大厅
(13)垣曲县:垣曲县中条大街中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359-2611306
联系人:姬春选 李皓
三、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户口是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证明原件留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包括非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并注明本人基本信息及毕业时间(证明原件留存);无毕业证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并注明本人基本信息、毕业证编号及毕业时间(证明原件留存),或出具相关机构学历认证材料。
4、《报到证
5、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6、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2张。
7、招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在报考岗位所在地参加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认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体检。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条件不符或自动放弃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由各市负责组织资格审核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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