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测试及面试对象
专业测试及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环节,最终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及面试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专业测试与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22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点:太原市新民北街1号山西省军区小招待所
专业测试与面试分组
专业测试与面试将分两组进行。
上午 专技1岗位(地理科学类)、专技4岗位(经济管理类)、专技5岗位(能源动力类)
下午 专技2岗位(统计类)、专技3岗位(会计类)、 专技6岗位(财政税收类)、专技8岗位(社会学类)
专业测试与面试程序
1、专业测试与面试采取口头回答的方式合并进行。
2、专业测试与面试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
3、上午的考生必须于6月22日上午7:30,下午的考生必须于6月22日下午1:30在省军区门口集中,统一由专人带领至候考室。
4、进入候考室所有考生必须上交一切通讯工具,并在报考岗位小组内进行抽签,决定答辩顺序。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答题。
5、开始考试后,考生必须选择2道面试题与1道专业测试题进行回答,每位考生总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综合成绩于当天下午专业测试与面试结束后,在省发改委和宏观研究院的通知栏公布。23日在省发改委网站公示。
考试内容
1、专业测试:专业题以本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和运用能力。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注意事项
1、 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专业测试与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将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3、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及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参加专业测试及面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
联 系 人:王鹏辉
咨询电话:0351-3119276 180351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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