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西省忻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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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西省忻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这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教育局、农业局、水利局、文化局、粮食局、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劳动局、妇联等10个主管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及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共24个,招聘工作人员179人。

具体招聘单位、单位性质、招聘名额等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一般为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忻州市(含县、市、区)户籍(不包括外地学生上学迁至忻州市的集体户)。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07年以来在中央机关和省市县各级机关、事业

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缴费及制发准考证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人报名和笔试费100元。

1.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3日——12月19日

报名网址: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在2009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9日

24︰00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12月21日前进行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09年12月24日—12月26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到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039433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对一些特殊专业和紧缺专业不达此比例的经领导组研究决定可以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也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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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门。

两年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日期2009年12月2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2009年12月31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体检时间地点也将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单位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

资格复审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条件的证件。大学生村干部须持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考核情况证明,并注明担任村干部时间。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各事业单位具体岗位排序,以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额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名单。

面试内容为招聘单位的专业知识或综合素质能力测评。

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情况另行确定。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政府网和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检查

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39364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监督电话:3039457市纪检委信访室

[附件:忻州市2009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忻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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