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10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工作于1月11日—20日进行。在学期间未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或在学期间修学过的人员需参加此次考试。
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其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且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后取学历为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可免于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咨询电话:0351—3041956、3583551;监督电话: 0351—4223097、202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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