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招警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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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招警考试公告

为切实提高太原市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处置突发事件和道路交通管理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市公安局招聘263名工作人员(其中女性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和名额维护社会治安职位工作人员63名,分A、B两类职位,其中A职位50名(女性3名),B职位13名(女性1名)。维护交通秩序职位工作人员200名,分A、B、C三类职位,其中A职位100名(女性5名),B职位50名(女性3名),C职位50名(女性3名)。二、招聘对象(一)维护社会治安职位A职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公安院校毕业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B职位招聘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已退役的士兵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二)维护交通秩序职位A职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公安院校毕业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B职位招聘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已退役的士兵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C职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三、报名条件具有太原市居民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9月16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6日以后出生),详情见太原人事考试网、太原人才网。四、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提交信息、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进行身高、视力初检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用(每科考试费40元,报名费10,共计90元)。资格初审时需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入学前太原市户口底簿复制件等)、毕业证。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

资格初审时间:2009年10月11日-2009年10月13日资格初审地点:太原人才大市场(五一广场1号)3、为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该职位招聘名额,其减少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其他招聘职位。4、已报名的考生于2009年11月3日-4日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五、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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