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11年7月自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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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2011年7月自考注意事项

七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9—10日进行,全市共设四个考场。分别是香洲区:市一职(香华校区)、四中;金湾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红旗中学。

新生准考证到助学单位领取,补办准考证的考生领取时间为7月4—8日,领取地点: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事大厅(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

斗门区和金湾区领取准考证时间请与报名点联系,联系电话:斗门区5523854,金湾区7796239。

特别提醒:

1、市一职(香华校区)的地址:香洲香华路51号。

2、考试通知单由考生自行登录5184网查询并打印。

3、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4、按照《关于做好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使用金属探测仪防范考试作弊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1〕170号)的规定和要求,在本次考试中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考生在考前30分钟开始检查进入试室。

5、考生必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进入考场除必要的文具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室。如果已携带手机的考生,请务必关机并拆卸电池后放在试室指定位置上。考试应按要求做好准备,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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