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宁区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30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及范围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2年(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专科以上学历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护理专业可放宽至中专毕业,但须有执业资格证书。
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及“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学生不限户籍,同等条件下,集宁户籍的优先录用,急需的岗位可放宽条件,持有全日制本科院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可免笔试。本、专科毕业生限入学前为集宁区户籍(建设、医疗专业不限户籍(护理专业除外))。
4、入学前为集宁户籍的且在集宁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牧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储备人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放宽学历要求。
5、全日制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6、拟录取人员必须同集宁区签订服务五年工作协议,不签协议者不予录取,五年之内违约者不予调档。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涉及野外作业艰苦岗位的须男性。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录用等程序。对每一程序逐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12月7日。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期满证书,护理专业持执业资格证书到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提供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的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
考试
考试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委托有资质单位主持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公共课知识、专业课知识)、面试(综合能力测试)。
开考比例为1:3,相关的事宜可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随时网上发布。
1、 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试卷为公共课知识,公共课参照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卷统一为汉语文卷,卷面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符合下列条件的,笔试可以加分:
(1)蒙古族、达翰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分;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的考生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绩上加3.2分。
(2)蒙古族、达翰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在面试总成绩上加3分;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的考生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在面试成绩上加3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面试成绩上加4.8分。
(3)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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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以招聘岗位和参考人员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辨证思维与综合能力。包括: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能,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评委全部由从有资质的人员中抽签组成。
面试中统一评分标准,在评委给出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研究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以报考职位笔试最高成绩计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按照总成绩和对应招聘岗位人数从参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同等者按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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