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重新报考一次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8:3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重新报名的考生应认真对照遴选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不能再报已被取消的遴选职位。重新报名的考生,应重新填写《报名推荐表
资格审查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改报已被取消遴选职位的,不允许再次改报。
重新报名的考生,要保证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工具畅通,以便资格审查部门和遴选单位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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