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航检岗位:4人;
旅检岗位:13人;
查验岗位:6人;
医学排查岗位:6人;
卫生监督岗位:1人。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报考条件
善于学习、钻研,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同等条件下具有预防医学、医学护理、动物医学、植物保护、德语、日语、韩语、俄语、英语、及其他小语种、中文、计算机等专业学历者优先。
肯于吃苦、乐于奉献、热爱检验检疫事业。
有集体主义观念,有团队精神,善于与人合作,组织纪律性强。
医学排查岗位6人必须为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毕业,持有有效专业资格证书。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医学排查岗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能超过45周岁。
所有岗位招聘人员均需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夜班和倒班工作的身体条件。
工资待遇
月薪1800.00元(不包括单位缴纳的五险)。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者工资可上浮10%,医学专业(仅限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人员工资可上浮50%。
招聘程序
公告。时间自2014年10月11日起至2014年10月17日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履历及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等材料,到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509室报名。医学排查岗位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等。报名时间自2014年10月16日上午8:00起至2014年10月17日下午16:00止。
资格审核。由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本人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为《职业能力测试
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应聘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人际交往能力以及相关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聘用。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重计算最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经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将另行通知本人,参加岗前统一培训。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433号
沈阳检验检疫局人事处509室
咨询电话(传真):024-2419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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