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含)至199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和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lncc.edu.cn)。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lncc.edu.cn)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时,下午14:00至16:00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士及以后)、职称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它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到学校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主要审验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处(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联系电话:024-89708716。
电子信箱:rsc89708716@163.com
联系人:窦老师。
(三)考核
考核分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两部分,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
1、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的内容由学校事先指定,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技能测试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评估应聘者的业务能力。主要考核技术标准掌握的准确程度、设备仪器操作的熟练程度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根据实际操作得分,按照岗位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入围人选末尾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最后拟聘用人选。
2、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由省交通厅会同学校组织。通过查阅档案或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等形式进行,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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