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
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考核方式。
1、报名
招聘采取电子信箱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12时至10月17日12时,报名电子信箱为jrbjgdw@163.com。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确认本人学历、专业和资历等条件符合报考条件,准确、完整填写《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省政府金融办于10月19日上午9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地点等信息将通过省政府金融办网站另行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将通过省政府金融办网站公告。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纸笔考试形式。笔试时间、地点、考试形式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及要求:笔试将于10月下旬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根据省政府金融办网站公告信息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存,不再退回考生。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政府金融办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4、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方式通过省政府金融办网站进行公告。
5、权重总成绩计算
权重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5:5计分法计算,即权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24-31508703 13998296901
联系人: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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