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在9月24日之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残疾人联合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86932505
通信地址: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21巷11号)
邮政编码:1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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