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考生请于2014年8月28日早6时30分之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参加面试(说课)。未按本通知要求或迟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说课)资格。考生须知
为顺利实施面试(说课)工作,经朝阳市龙城区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如下须知:
(一)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说课),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说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说课)资格。
(二)考生不准佩戴、穿着具有明显标志性裸露衣着以外的饰品和特定制服进入考点,经劝阻无效的,取消面试(说课)资格。
(三)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说课)全程实行视频电子监控。
(四)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物品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在考点门口将检查出的通讯工具和物品告知考生放到考点门口之外,工作人员不负责保管,出现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若考生无视考场纪律,在考点内使用通讯工具或有其它作弊行为,按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说课)资格。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后,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按所报岗位(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抽取面试(说课)顺序号,考生按面试(说课)顺序号进行面试(说课)。考生在候考室内不得随意出入和走动,不得影响其他考生面试(说课)www.sdsgwy.com。
(六)考生进入备考室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及电子设备,备课时,由考点按考生抽取的面试(说课)题目,提供教材和备课用纸张。考生不得在教材上乱涂乱画,不得做任何标记。
(七)报考小学、初中岗位(学科)的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报考幼师岗位(学科)的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由备考室工作人员计时提醒。
(八)考生只能携带自己的“备课提纲”进入面试(说课)考场进行面试(说课),考点不提供电脑、计算器等电子工具。
(九)考生进入面试(说课)考场后,只能向评委(考官)提供面试(说课)顺序号和面试(说课)题目,不得提供考生姓名等相关信息,监督人员在场全程监督。
(十)报考小学、初中岗位(学科)岗位的面试(说课)时间为10分钟,报考幼师岗位(学科)的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弹唱幼儿歌曲(面试考场配备钢琴一架)、说故事、跳舞、在黑板上画画,测试内容及伴唱音乐(U盘)由考生自备,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不得超时,计时人员通报时间已到时,考生立即停止说课。
(十一)面试(说课)结束后,核分员开始核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然后计算统计考生最后得分,并当面向考生公布面试(说课)成绩,评委(考官)组长、监督人员和考生本人在成绩单上签字后,考生迅速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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