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名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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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名人才公告

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以试讲形式进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www.lnrsks.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由报考者本人持《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报名地点: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图书馆407室)。

联系人:苏杭,电话:024-88797909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具体时间、内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分别排序,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lncjxy.com)人才招聘模块查询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核工作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学院组织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复查参加考察人员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疑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考职位:

注: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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