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名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
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及其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4年毕业生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
2、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岗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统一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在规定的时间内,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2:1的,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海外归国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提供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4、考试考核
(1)笔试。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综合确定。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笔试成绩查询详见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2)面试。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http://www.sdsgwy.com/。
其他
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学院组织人事处 0411-87665086(刘老师)
0411- 87667743(段老师)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29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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