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之日。年龄条件详见《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招聘人员计划表
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招聘人员计划表
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的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下,由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采取以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www.sdsgwy.com )统一向社会发布。
2、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持《报名登记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
报名地点: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图书馆407室)。
联系人:苏老师,电话:024-88797909
3、考核
考核分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两部分,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
(1)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的题目根据应聘岗位的不同,由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事先指定,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讲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评估应聘者的岗位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根据试讲得分,按照岗位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入围人选末尾出现试讲成绩相同的情况,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最后拟聘用人选。
(2)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学校组织。通过查阅档案或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等形式进行,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公示与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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