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招聘组织与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和考核的方式招聘,其具体实施由省民政厅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2013年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一周内(早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1)辽宁省荣军医院: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温泉路38号(丹东市内乘坐211、218路公交车,荣院站下车即是)。
联系电话:0415-4101964 0415-4101724
(2)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北路二段2号。
联系电话:0429-3917504 0429-3917581
(3)辽宁省民政厅信息中心:沈阳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电话:024-23932415
(4)辽宁省民政学校:沈阳市东陵区高坎镇中马村164号(世博园南门斜对过)。
联系电话:024-24789998 024-24789440
(5)辽宁省优抚医院: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10号。
联系电话:024-25878252
(6)辽宁省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55甲号。
联系电话:024-31232836,024-23515568-8201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2013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开具学校证明,资格审查通过者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版4张。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
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
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持学校开具证明代替毕业证先行报名及考试,应聘成功能够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考试考核
1、招聘方式为考试考核的岗位
(1)笔试
笔试的考试内容:辽宁省荣军医院、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辽宁省优抚医院招聘岗位主要注重本专业知识测验,其他单位招聘岗位均为职业素质与能力测验。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阅卷后,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按准考证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笔试的时间、地点、成绩查询及时登陆辽宁省民政厅信息网(www.lndca.gov.cn)查询。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 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登陆辽宁省民政厅信息网(www.lndca.gov.cn)查询。
笔试、面试分值权重标准为5:5。
2、招聘方式为考核的岗位
由省民政厅会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登陆辽宁省民政厅信息网(www.lndca.gov.cn)查询。逾期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业务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表现,择优按岗位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
咨询电话:
辽宁省荣军医院:0415-4101964 0415-4101724
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0429-3917504 0429-3917581
辽宁省民政厅信息中心:024-23932415
辽宁省民政学校:024-24789998 024-24789440
辽宁省优抚医院:024-25878252。
辽宁省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024-23515568-82012013年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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