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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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人员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为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3、工作经历要求: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4、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6、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招聘方式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开考比例为2:1,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步骤(一)公布招聘计划《2013年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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