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海城市2013年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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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海城市2013年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

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3. 本次招聘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招聘对象

省统一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中的“支医、支农”人员、鞍山市统一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引进毕业生工作的被聘人员”在海城工作届满考核合格且未取得公职人员。岗位具体报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办法

1. 广泛宣传、公开报名、严格审查资格。

2.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应大于1:2的比例,否则削减岗位计划。

3.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4. 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 并列取舍:录取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首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其次笔试成绩也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聘用;再次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都相同者一批本科优先于二批本科,二批本科优先于三批本科;以上相同再并列者,参加二次面试。

6.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工作程序

1.调查摸底。对需求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实际编制情况拟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公告。从7月8日起至7月12日止通过海城广播电视台、《海城市报

3.报名及资格初审。从7月11日起到7月12日止为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阶段。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这3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5日以内)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必须为蓝色背景),到市人才服务局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笔试:

(1)笔试日期定为7月20日(周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5.面试。按“支农”、“支医和乡镇卫生院引进毕业生被聘人员”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另行确定。

6.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公示。笔试、面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将入围面试、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海城市人才信息网(www.hcrs.gov.cn)向社会公示。各项公示期均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咨询电话0412-360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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