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卫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校学生,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30人,具体计划详见招聘职位信息表。
报名
(一)组织报名。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12年9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到市人才中心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
1、医疗岗位:解剖、生理、诊断三个科目,满分100分。
2、护理岗位:基础护理学,满分100分。
笔试日期为2012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咨询电话: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980132
营口市卫生局:2167313
辽宁营口市卫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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