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1年考试招聘939名特岗教师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2009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12年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类专业;
(六)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报名
1.报名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组织,详见各市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6日。
3.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说课、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缴费。考生在报名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5.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6.准考证由各市教育局负责发放。
考试科目、范围及内容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全省统一考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在考试内容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内容比例大致为6:3:1。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80%,主观题占20%。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
笔试结束后,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考生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由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各市教育局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所报岗位招生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考生名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市教育局确定。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分。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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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Content"各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沈阳市教育局:22719774
抚顺市教育局:57500689
丹东市教育局:0415-2305583
锦州市教育局:0416-2125305
营口市教育局:0417-2998332
辽阳市教育局:0419-3667715
铁岭市教育局:74997518
盘锦市教育局:0427-28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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