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20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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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20名工作人员

辽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20名工作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1、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1年12月31日。

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的各岗位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人才网清原县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向社会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月11日-1月13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下午4:30。报名地点在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原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清原镇清河路25号)。咨询电话024—53022080。报名需带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请考生自己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交纳考务费100元;

(2)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公告

2、领取准考证。考生请于2012年2月1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考场号和座位号。

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时,将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3、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评定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3倍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人才网清原县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向社会公示。

4、资格审查与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须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财政资金收付中心、在地统计调查中心及综合执法大队的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清原高中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辽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信息表

注:以上各栏由报考人员用钢笔、黑色签字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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