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2011年招聘45名文职雇员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朝阳地区常住户口;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至199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的。待遇(一)工资:按《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
(二)笔试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招考计划共招考40名,其中女雇员5名。
联系电话:市公安局: 2614556市公务员局:265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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