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部分省属高等院校2011年9月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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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部分省属高等院校2011年9月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

辽宁部分省属高等院校2011年9月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

招聘人员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部分岗位招聘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省属高等院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部分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的,招聘步骤请咨询招聘单位)。

1.报名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公布的2011年辽宁省部分省属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报名方式: 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报名。

2.资格审查:考核前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的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考核的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依据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公示、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结束后,

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xls

附件:2中国医科大学.xls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xls

附件:4大连外国语学院.xls

附件:5辽宁师范大学.xls

附件:6沈阳航空航天大学.xls

附件:7辽东学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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