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人员
招聘对象及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本次招聘所指学历均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
3、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招聘组织(一)组织实施:省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由省残联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二)招聘步骤1、岗位查询:详见附件1。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自消息公布之日起至9月9日,报考人员可于工作日9:00-16:00,携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三份、三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辽宁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20号)、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21巷11号)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本人学历必须与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一致。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考试与考核: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方法。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依据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招聘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两部分组成: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由题库中抽取,专业知识考试由专家组针对不同专业命题进行考试。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考试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笔试时间:2011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4、体检:依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024-86932505
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24800230-1111,1112;13840466423
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办公室:86932655;13898860251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4-86932028
附件:1. 省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doc
2. 省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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