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2011年市直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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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2011年市直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人员

辽宁省营口市2011年市直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人员

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一)报考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45人,详情见招聘岗位信息表。招聘程序(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报名地点:报考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者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6号楼人事处报名,联系电话:2832713/2841822;

报考文广局所属事业单位者到营口市文广局组织人事科(广播电视大楼12楼1012房间)报名,联系电话:2989016;报考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者到市体育局二楼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832130。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指定时间到各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四)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2)其它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980132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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